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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第六届“优质课”评比活动的通知

2010年03月29日 15:11:45 来源:同心县兴隆中心学校 访问量:384

各学校:

借县教研室组织的全县中小学优质课竞赛活动之东风,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教师课堂教学的实效性,构建和谐课堂,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课堂教学实效性的研究,经中心学校研究,决定举办兴隆中心学校第六届“优质课”评比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围绕“课堂教学有效性探究”专题,开展“课堂教学有效问题设计”、“阅读教学有效教学内容的选择”、“新课程理念下如何加强‘双基’”、“如何准确的把握教学目标”等问题,开展优质课评比活动。

二、目的意义

通过评比活动旨在广泛开展课堂教学实效性研究,提高广大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,开展二期课堂教学质量工程达标及复核工作,促进教师专业成长,构建新课程理念下课堂教学评价的标准,掀起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新高潮,促使我乡教师教学质量再上新台阶。

三、评比学科:语文、数学、综合

四、活动步骤:

第一阶段:(1110日至1120日):各校组织优质课初赛评比活动,并上报复赛人员名单。

第二阶段(1123日至1210日):中心学校组织优质课复赛评比活动;

第三阶段:(1211日至1230日):全县中小学优质课竞赛活动。

五、奖励办法

一等奖占10%,二等奖占15%,三等奖占25%

优质课评比组成员:杨廷贵     田兴庆     罗进贵

周文贵   张林贵

七、具体要求:

1、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“优质课”评比活动,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激发广大教师的参与热情。精心组织选拔,要做到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。

2、要把“优质课”评比活动与“二期课堂教学质量工程”结合起来,作为贯彻落实《同心县基础教育学校综合质量工程暨“教育质量发展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的重要抓手,深化课堂教学改革,提高课堂教学效益。

3、各校务必于1120日之前将复赛名单上报中心教研室,各校至少上报1名,不得缺额上报。

4、参赛教师应用多媒体、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的设备和资源组织教学,充分展示我乡教师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水平和能力。

5、中心学校将根据评比结果选派语文、数学、综合各1名教师参加由县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竞赛活动。

6、有关评比的具体事宜另行安排。

特此通知

 

附一:兴隆中心学校优质课评比申报表

附二:兴隆中心学校优质课评比课堂教学评价表

 

 

 

 

同心县兴隆中心学校

〇〇九年十一月九日

 

 

 

编辑:罗进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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