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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10年区级骨干教师人选工作实施方案

2010年03月29日 10:30:22 来源:同心县兴隆中心学校 访问量:322

关于推荐2010区级骨干教师人选工作实施方案

各学校:

为加快实施我乡教师队伍建设,强化对我乡骨干教师的培养,造就一支结构合理、开拓创新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,根据同心县《关于推荐选拔2010年区级骨干教师人选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乡2010年区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推荐范围:全乡各小学教师

二、推荐选拔原则

坚持“公开推荐、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严格评审”的原则,按照自下而上的推荐办法,由个人申报、学校推荐,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等方式确定推荐对象。凡2005年以来,获得区、市、县表彰的优秀教师、名师和先进工作者可适当优先推荐。

三、推荐选拔基本条件

1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,具有创新精神和改革意识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
2、具有扎实的专业基本知识,掌握与学段相适应的教育学、心理学和计算机操作技能,善于学习先进的教育科学基本理念,自学更新教育教学观念,具有现代教育观、学习观和学生观。

3、具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,善于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,创新教学方式,教学成绩优异,教学水平达到学生的高度认可,在本学科的教育教学及改革实践中发挥着带头模范作用,在学科教研中有一定的建树,能形成和发展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专长。

4、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。能为学校管理创新与发展建言献策,有承担班主任工作的经历并在班主任工作中取得了大家公认的成绩,在学校民意测评中,满意度在80%以上。

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以下条件:年龄在45周岁(196511日以后出生)以下;中级及以上职称;取得学科规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(197411日以后出生、19941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);信息技术在中级以上;具备专科学历,且第一学历必须是师范类专业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为力求做到对事业负责,对参评对象负责,体现公平、公正,故对各评选条款进行量化管理。具体评分如下:

1、公开教学(含讲座、送教下乡):省级5分,市级4分,县级3分、乡级2分。可累计加分。

2、参赛(赛课、说课、优秀教师评选等)可累计加分。

乡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

县一等奖4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分。

市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。

省一等奖6分,二等奖5分,三等奖4分。

3、各种荣誉及获奖(含论文)

县一等奖4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。

市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2分。

省一等奖6分,二等奖5分,三等奖4分。

4、指导学生:

县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

市一等奖4分,二等奖3分,三等奖2

省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

国家一等奖6分,二等奖5分,三等奖4分。

5、教学成绩:期末教学成绩得分居年段第一名一次得5分,第二名得4分)。

6、年度考核:优秀3分,合格1分,可累计加分。

备注:所有的奖项截止日期从200511日开始,至20091231日止。以证书上日期为准。

五、有关材料报送

以学校为单位报送推荐材料,规范填写推荐表(文本材料和电子版,一式两份),并附相关证件(毕业证、身份证、职称证、普通话证、计算机证、年度考核及各种荣誉、获奖证书)复印件,报送中心学校。报送截止319日上午。

联系人:罗进贵    

五、评选领导小组

组长:杨廷贵

成员:田兴庆  罗进贵  周文贵  买占强    张林贵

 

 

同心县兴隆乡中心学校

年三月十八日

 

编辑:罗进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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